关于2018年元旦放假以及本学期放假、下学期开学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精神,结合学院2018年教学校历,现将有关放假和开学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8年元旦放假
2017年12月30日(星期六)放假,2018年1月2日(星期二)上班。
二、寒假和下学期开学
教职工从2018年1月6日(星期六)进入假期,3月1日(星
期四)上班。
三、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
(一)各部门在保证相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教职工休假。
(二)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1、放假前,各部门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、食品卫生安全、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常识教育。
2、各部门要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对本部门所属的重点部位,如实验室、计算机房、锅炉房、供电系统、给排水系统、燃气设施、假期集中存放学生行李物品的教室、库房等,要安排专人值守、巡视,明确责任,加强防护。
3、各部门如有教职工或学生自行组织外出活动,要严格实行组织者负责制,活动中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师生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
4、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,重要事项须及时请示汇报;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应保持通信畅通,寒假外出统一向所属部门主要领导及党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。
5、寒假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并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,学院环节干部值班表由党政办统一安排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明确职责,确保联系畅通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请各部门于12月29日前将寒假值班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党政办公室(行政楼323室,联系电话5260331)和保卫处(行政楼122,联系电话5260322)备查。寒假期间,保卫处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(电话5260364)。
特此通知
党政办公室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